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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高新区中学2023级初一新生入学公告

作者: 时间:2023-05-31 点击数:

太仓市高新区中学2023级初一新生入学公告


根据《2023年太仓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太教2023〕12号)文件精神,制定我校2023级初一年级新生入学公告,对我校2023年初一新生入学工作进行规划和安排。

一、招生规模和入学对象

我校初一年级的班级数为12个。

根据文件精神,我校初一年级新生的入学条件为:

(1)具有太仓常住户籍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太仓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含集体户口)。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太仓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

(3)依据《太仓市义务教育阶段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达到积分准入要求的新市民子女。

(4)按照相关规定,经批准同意在太仓市入学的其他适龄儿童。

注:年满16周岁(2007831日(含)前出生)且已接受满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学校不再接受其初中入学申请。

二、施教区的划分

1.娄江路以东,新浏河以北;

2.天津路(新城北河)以北,属高新区娄东街道区域。

详见示意图。

三、施教区认定细则

适龄学生拥有城区常住户籍是其在城区学校入学的前提条件,适龄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是确定其在何施教服务区入学的依据。具体认定细则如下

1适龄学生的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在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服务区依法入学。

2学生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其监护人在施教服务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凭相关证明在该施教服务区依法入学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父母双方户口都不在太仓市范围内孤儿。

3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原则上应与户籍一致,并且以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一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服务区的依据(核心家庭人均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除外)。多子女家庭,其成员数的认定按三口之家计算。

4.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产权合法固定住所可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原则上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的依据。

5.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学生及父母户口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且长期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的唯一居住地(即三代同堂),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固定住所可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学校核实情况,由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6.对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不分学段,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7.因地块改造等乔迁新居的,人已迁新居,户籍尚未迁移的,施教服务区确定以新居住地为依据;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尚未交付的,确定其施教服务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依据。

四、报名时间

1.学生信息网上填报时间:6月6日~8日。

2.本市户籍学生现场验证报名时间:6月13日。

3.非太仓籍学生现场验证报名时间:6月14日。

备注:此阶段对象为入学对象中的(1)、(2)。

五、报名办法

新生报名采用“网上信息填报、现场验审确认”的办法。具有太仓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含集体户口)、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太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或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在规定时间内进入2023年太仓教育新生入学信息采集系统”进行信息填报,具体方法届时将通过“太仓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学校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预审,预审结束后向需要现场验证条件的家长发送现场验审确认通知,然后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现场审核验证,现场审核验证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则,对于采集系统自动带出的材料如在太住宅房屋所有权证、太仓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家长无需携带。

注:以下四类人员①错过网上信息填报;②网上信息填报不全;③网上信息填报有误;④网上填报被其他学校退回,我校在校门口电子屏显示信息录入二维码,家长通过扫描二维码完成网上信息录入。

1.本市户籍学生报名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户籍,根据其合法固定住所,在规定时间到我校验证。适龄学生拥有城区常住户籍是其在城区初中入学的前提条件。

(2)初中报名需准备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宅基地证等)、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现场验证所需提供具体材料以预审通知为准)。

(3)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学生由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2.非本市户籍学生报名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施教区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可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学校视学位空余情况有序招生,无法进入我校就读的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协调。

(2)在我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新市民子女要求在我市就读公办学校的,须参加积分管理申请入学。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根据《太仓市义务教育阶段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录取时间及办法

1入学对象中的(1)、(2)类

(1) 6118:00~12:00,我校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预审,同时分类分批发送初审结果短信:对于两证齐全预审通过的,不用现场审核直接发送入学通知短信进行录取;预审不通过、预审存疑人员提醒家长进行修改但不允许重新申报(平台第二次开放修改时间为6111200~6121200)。

(2) 612日下午进行第二次审核,同时发送通知短信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含复印件)到我校现场验审:本地户籍学生条件存疑的现场验审时间为613日;非本地户籍学生条件存疑的现场验审时间为614日。

备注:

①申请就读我校的非本地户籍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材料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一经发现虚假信息,则取消其在本区域的入学资格)。

②验审需提供: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籍户口簿(含有子女的身份证号码);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宅基地证等);③学籍卡。(具体材料以短信通知为准)

③请一位家长携带所需资料前来,父母只来一人,子女不需要来,请一次性带全所有资料,进入校园请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排队保持一米间距,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3)两证齐全及一证生验审无误且符合我校入学条件即可发送入学通知短信。对于未达我校录取底线者,可劝其到其他开放学校进行现场报名与审核。

2参加积分管理申请入学

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根据《太仓市义务教育阶段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参加积分管理的新市民,通过积分排名,其子女已列入入学名单的(包括统筹调剂的),在720日前到指定窗口申请领取入学准入卡,并在指定时间到我校报名。


未尽事宜由学校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根据《2023年太仓市义务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文件精神实施。

太仓市高新区中学入学工作咨询电话:53443536、5344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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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高新区中学

202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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